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关于编撰《优秀校友风采录》的通知
.
【双击屏幕滚动】 发布人: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4-08   动态浏览次数:410    [] [] []

为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弘扬“厚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精神,展现学校育人成果展示校友风采,凝聚校友资源,突显“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特色,推进学校加快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编撰《优秀校友风采录》。

一、编撰数量与完成时间

拟在2019年5月16日前完成,视推选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确定收录优秀校友人数及印刷数量。

二、编撰具体方案

(一)收录范围

1.在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重要职务者;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在所从事的行业中具有较高声誉或有一定权威者;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并取得重大成就者;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

5.自主创业有杰出成就者、各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家;

6.取得其他卓越成就者。

 (二)推选方法

由各二级学院在上述“收录范围”内推选,重点推荐在教师教育事业中取得成就的优秀校友。被推选人提供一份个人简介(具体要求以下详述)和一张彩色近照(竖拍,大小1-5M)交所在二级学院,由所在二级学院统一报送(电子版)至学校合作发展处(联系人:张艳;电话:6710817;电子邮箱:hzfzc@tsu.edu.cn)。合作发展处汇总后经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视推选情况从中遴选一定数量的被推选人由学校审定后收录至《优秀校友风采录》。

(三) 个人简介要求

字数500-600字,分四段描述,具体格式为:

第一段:某某某,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任职(含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社会兼职等);

第二段:某年某月毕业于**(以毕业时学校名称)**学院或系(以毕业时的院或系名称)**专业**班;

第三段:主要工作经历与成就;

第四段:用一句话表示对母校的情感或对在校老师的祝福或对在校学生的勉励。

以上均用小四字号、仿宋字体、单倍行距。

 (四)时间安排

2019年4月1日正式启动,4月19日前完成拟收录人员遴选和资料收集,4月26日前确定收录人员,5月9日完成编辑和校对,5月16日前印刷出版。

(五)出版方式

  以内部资料方式印刷出版,不对外公开发行。

 

上一篇:下一篇:
 

地址:泰安市迎宾大道525号泰山学院行政楼C区二楼   邮编:271000

CopyRight2018 © 泰山学院合作发展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