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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泰山讲堂”报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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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击屏幕滚动】 发布人: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10   动态浏览次数:10    [] [] []

各二级学院:

近年来,我校各二级学院连续举办的校友及其他受邀来校人员系列讲堂讲座活动,对于密切校友与母校感情、获得社会对学校的办学支持、开阔师生思想和学术视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实现活动常态化和制度化,更加规范地做好我校“泰山讲堂”工作,学校划拨专项经费予以支持。现就报销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销范围

在我校有过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优秀校友、受邀来校的名师讲座,大家论坛等。

二、报销方式

1.报销时间:未按额度报销今年“泰山讲堂”经费的二级学院请在2023年10月集中报销。

2.报销材料:专家劳务费。需提供专家劳务报销信息、宣传报道(含照片)、《泰山学院“泰山讲堂”登记表》等。

3.报送地点:成教楼C2008,联系人:毕雪莹 6710817

三、注意事项

1.原则上各二级学院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期“泰山讲堂”,活动采取报告、讲座、访谈座谈等形式,以主讲人的学术成就、理想理念、奋斗精神影响和激励在校师生。

2.“泰山讲堂”由合作发展处和各二级学院共同组织,各学院主办,合作发展处协办。主办部门负责审核把关讲堂内容。

3.拟举办“泰山讲堂”的学院原则上在讲堂举办前10个工作日将讲堂登记表签字盖章后交校友工作办公室 (成教楼C2008)电子版“泰山讲堂+学院名”发送至邮箱hzfzc@tsu.edu.cn,其中讲堂登记表可从合作发展处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4.讲座宣传海报和“泰山讲堂”纪念铭牌由合作发展处统一制作。主办单位主动联系校领导为主讲人颁发“泰山讲堂”纪念铭牌。各学院要及时做好“泰山讲堂”的宣传报道与资料存档工作,并按照额度及时报销相关经费。

 

 

 

 

                                   合作发展处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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