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我校2019届毕业生即将离开母校,为加强毕业生与母校的联系,及时传递母校信息,联络校友感情,根据学校统筹安排,决定在2019届毕业生中开展信使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我校2019届全体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认真负责,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强的号召力;
2.关心学校建设,热爱母校,人际交往广泛,热衷于校友工作。
3.秉持3个优先:
(1)60周年校庆期间从事过校友工作者优先;
(2)外省学籍或工作单位在外省者优先;
(3)在校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
三、校友信使的职责和权利
(一)职责
1.积极组织参与学校和校友组织的各类活动,及时向校友办反馈活动信息;
2.联络本班同学保持与母校沟通联络,建立和实时更新相关校友数据库信息,保持与校友办公室及地方校友的联络工作;
3.积极向《校友之家》等相关刊物和校友网站投稿,及时向校友办公室提供校友信息动态,推荐介绍优秀校友事迹;
4.促进校友与母校的沟通与联络,收集本班同学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学校建设发展服务的各项工作。
(二)权利
1.可以从学校和所在地校友组织及时了解掌握母校和校友的最新情况;
2.可优先在所在的校友组织参加各项活动,并发挥作用;
3.可优先获得学校校友工作相关刊物和资料;
4.可以优先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联谊、培训和交流活动。
四、聘任校友信使人数
每专业1名
五、聘任办法
1.在尊重本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班级推荐,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报送校友工作办公室;届时举行聘任仪式,由学校统一颁发“泰山学院校友信使”聘书。
2.各学院认真做好校友信使选聘工作,请于4月16日前报送《泰山学院校友信使报名表》、《泰山学院校友信使统计表》(请在合作发展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纸质版打印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行政办公楼C2008校友工作办公室,电子文本署名“校友信使+学院名”,发送至合作发展处邮箱:hzfzc@tsu.edu.cn。
六、其他
学校将于6月12日前后召开2019届泰山学院校友信使(校聘校友信使)聘任大会,颁发聘书;届时会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院聘校友信使聘任大会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名单报校友办备案。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6710817
泰山学院2019届校友信使报名表.doc
泰山学院2019届校友信使统计表.xlsx